为庆祝建党100周年,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及学习标杆,表彰女教职工在工作岗位上开拓创新、建功立业,充分调动我司女教职工在学院发展建设中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公司党委决定开展2020年度“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
一、评选范围:1.优秀妇女干部评选范围:学院全体妇委会工作人员
2.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范围:学院全体女教工
二、表彰名额:“优秀妇女干部”1名,“巾帼建功先进个人”5名
三、评选具体条件
(一)“优秀妇女干部”评选具体条件
热爱妇女工作,有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为学院妇女工作做出突出成绩的妇委会工作人员。
(二)“巾帼建功先进个人”评选具体条件
1.具有优秀的思想品德、高尚的职业道德、务实的工作作风,爱岗敬业,勤奋工作;
2.在教学、科研、管理工作中,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和专业技能,在本职工作中表现突出,为学院发展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四、评选方式
公司妇委会推荐优秀妇女干部1人,各支部推荐“巾帼建功先进个人”1人,于2021年3月4日14:00前将推荐人姓名发送至sunyu2009@jlu.edu.cn,由学院评审小组确定拟表彰对象后,公司党委将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进行考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公司党委
2021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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