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实践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激发和激励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担当、接续奋斗,公司党委决定在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之际,对2016-2017年度各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党支部进行表彰。
一、评选表彰范围
1.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范围为党员组织关系在公司的学院正式党员。
2.优秀党务工作者的评选范围为从事公司党务工作的专兼职教师,包括公司党委委员、各党支部支委、党务秘书等(不包含学院领导班子成员)。
3.先进党支部的评选范围为全公司党支部。
4.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
二、基本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评选具体条件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团结协作,勤政廉洁,凝聚力和战斗力强;
2.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创先争优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认真学习,带头实践,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
3.工作中埋头苦干,甘于奉献,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在危急时刻敢于挺身而出维护集体利益;事迹突出,受到广大党员和群众的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具体条件
1.满足“优秀共产党员”全部条件;
2.党务工作认真负责,能够创造性地完成各项党务工作;
3.具有良好的群众基础,在教师中反映良好。
(三)“先进党支部”评选具体条件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团结带领党员师生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学院发展、服务师生和维护校园稳定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用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赢得党员师生的信任和拥护。
三、评选限额
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人,优秀党支部1个。
四、评选表彰步骤
(一)提名评选(12月8日下班前)。各党支部组织全体党员进行提名,每个支部推荐优秀共产党员1人、优秀党务工作中至多1人(支部书记为自然候选人人选)。在汇总全体党员对各类表彰对象提名意见,并在资格审查无异议的基础上,集体评选确定拟表彰对象和向学院推荐对象。
(二)考察公示(12月15日前)。公司党委将对拟表彰和推荐的个人、党支部进行考察,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对相关人员进行表彰。
联 系 人:孙瑜
联系电话:85168413
电子信箱:sunyu2009@jlu.edu.cn
公司党委
2017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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