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要求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有关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学术道德高尚,治学态度严谨。认真履行导师职责,每年有足够的时间在学校指导硕士研究生。
2.应为教师编制,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招收研究生的最高年龄一般限定在退(离)休前能完整带满一届研究生。
3.具有稳定的研究方向,所从事的研究具有理论意义或实际应用价值。
4.满足学院关于教师为本科生授课的相关规定,较好地完成了教学工作,教学效果良好。
5.在读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不允许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查。
6.当年通过公司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的教师免予审查。
二、具体条件
近三年来科研成果显著,目前正主持国家、省部级科研课题或其它科研项目,有可支配的科研经费。具体要求如下(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
(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科研项目的累计可支配经费达到15万元以上。
(2)近三年在science或nature(含子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
条件二
(1)近三年以课题负责人身份主持科研项目的累计可支配经费达到15万元以上。
(2)近三年内发表2篇进入SCI检索的学术论文,或发表1篇进入SCI检索的学术论文并取得相当于1篇SCI检索论文的其它科研成果。
说明:
(1)科研项目分类按我司科学技术处规定执行;
(2)其它科研成果主要包括:国家级科研成果奖、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获授权的发明专利、在EI核心源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等;
(3)影响因子为0的SCI论文不予认可;
其它科研成果的折算规则:
(1)1项国家级科研成果奖前三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三名之后的获奖者相当于发表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2)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第一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3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第二名和第三名获奖者分别相当于发表2篇和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3)1项省部级科研成果二等奖第一名获奖者相当于发表2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4)1项获授权的发明专利第一发明人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5)2篇被EI核心源刊收录的学术论文相当于发表1篇被SCI检索的学术论文。
三、引进人才
对于各类引进人才申请参加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时,按以下原则进行审核:以海外博士身份引进的副教授可直接参加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审查。在两年内享有到账科研经费、完整培养一届硕士研究生、承担研究生授课限制条件的豁免,校内拨付的人才引进配套经费可以认定为科研经费,在考核期限内以非公司名义取得的科研成果可予以认定。
四、未尽事宜由电子科学与技术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解释。
2017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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